宁停三分不争一秒
闯红灯害人害己
一个不好就是车毁人亡
而生命只有一次
永远不要心存侥幸
编辑器本周,又曝光新一批闯红灯的人
一起来看看,本期都有谁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15日09:05:11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16日09:05:08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16日09:18:27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16日09:18:28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16日09:21:09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17日09:13:24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17日09:14:52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17日09:14:59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19日09:09:16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19日09:17:05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20日09:10:15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20日09:29:29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20日09:29:30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21日09:08:59
拍摄地点:新桥路朝阳路
拍摄时间:4月21日09:09:00
拍摄地点:百尺路枣园路口
拍摄时间:4月15日09:06:09
拍摄地点:百尺路枣园路口
拍摄时间:4月16日10:47:59
拍摄地点:百尺路枣园路口
拍摄时间:4月17日09:28:15
拍摄地点:百尺路枣园路口
拍摄时间:4月18日09:57:45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打造平安、畅通、文明的海盐交通环境而共同努力!
文明君提醒
此次曝光是第三批闯红灯曝光,将在主要路口的大屏持续不间断曝光,同时接下来每周都将在媒体进行曝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请相关人员赴交警大队自觉接受处理。
创文明城做文明人,文明交通我们一起努力,曝光行动仍在继续…
放任就是放纵,漠视就是漠然,无动于衷就是助长不文明行为,每位居民都应该成为海盐创建工作的积极参与者和有力监督者。如果您的身边有一些不文明的行为,请拿起手中的相机、手机将其记录下来,发送至“Hi文明”,摒弃不文明习惯,文明创建需要你我共同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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