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啄木鸟市民反映文艺路上违停车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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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12时许,天山区交警大队新华路中队民警对非允许时段在文艺路违停车辆依法抓拍,并张贴违法告知单。(记者彭芳摄)

1月12日,市民刘先生向本报反映,文艺路路边标牌清楚写着在中午、下午及晚间三个时段才能停放车辆,其他时段禁止停车。每天途经此路段,禁停时段也有车辆停在此处,影响车辆正常通行。

1月13日11时、17时,记者先后两次来到文艺路,从解放北路经文艺路至人民电影院环岛路段,道路左侧随处可见停放的车辆。

1月14日11时40分许,记者与天山区交警大队新华路中队民警沈卫博一起来到文艺路,此时违停车基本占满沿线停车泊位。

“考虑到市民的停车需求,文艺路被设为分时段可停车的临时泊位:每天在13时-15时30分、20时30分-22时,22时-24时。其他时段,禁止车辆停放。”沈卫博告诉记者,他们也会加大禁停时段违停车的查处,并依法对违停车处以元罚款。

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驾驶人,文艺路沿线共设有四块停车时段提示牌,各处也均设置了非允许时段禁止停车的标牌,请广大驾驶人一定看清允许停车时段。

来源:新疆网记者:彭芳

编辑:冶晓玲监制:刘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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