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决定了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近日,曹县检察院根据案件质量评查中常见性、多发性问题,详细列明“负面清单”,研究制发《百条常见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提醒手册》,通过“啄木鸟式把脉问诊”,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通过全面梳理汇总近五年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常纠常犯的质量瑕疵问题,结合本院司法办案实际,从中精选出检察办案环节易出现的办案实体、办案程序、法律文书制作、检察业务系统使用等方面常见问题条,并印制成册,办案人员人手一份,作为日常办案中的“工具书”。
“案件质量评查,既是对个案的事后监督,也是对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事前预防。”曹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跃华介绍道,“我们要求办案人员对照该《手册》逐一对照整改,对于同类的问题找准症结、谨防再犯,从细节做起,从小处着手,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通过对《手册》的学以致用,发现自己在办案中的一些习以为常,原来都是司法不规范的具体表现。”曹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衡表示,在曹县检察院,《百条常见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提醒手册》将对办案人员尤其是新入职的检察辅助人员起到较好的警示和借鉴作用,有效延伸案件质量评查纠偏扶正作用,助推办案人员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为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增强法律监督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曹县检察院除制发《百条常见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提醒手册》外,还重新制定了包括文书制作、事实认定、证据审查、诉讼程序、办案效果5大方面共70多项内容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扎实开展重点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每季度由检察长主持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通报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实时预警、及时纠偏,将检察办案不规范问题防范在发生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初始阶段。
“我们将案件评查结果与办案人员、业务部门评先评优、考核奖惩挂钩,以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通过加强评查结果应用,倒逼办案人员规范司法行为。年以来,在山东省和菏泽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中,曹县检察院被评定为优质案件11件,被通报的案件‘瑕疵’问题同比下降79%,没有出现一起因不规范司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曹县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主任李永南介绍道。
开展案件质量监管、列出“负面清单”,是促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强化办案人员规矩意识、程序意识、质量意识,发现并解决检察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曹县检察院将以制发《百条常见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提醒手册》为切入点,继续狠抓司法规范,落实办案质量责任制,引导办案人员强化办案规范化意识,树立质量至上观念,力争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精品案件。
来源:曹县检察院
编辑:王波审核:刘磊、邬迪鼓励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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