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用无人机领域首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

央广网北京6月5日消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GB-《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批准发布,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适用于除航模之外的微型、轻型和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规定了电子围栏、远程识别、应急处置、结构强度、机体结构、整机跌落、动力能源系统、可控性、防差错、感知和避让、数据链保护、电磁兼容性、抗风性、噪声、灯光、标识、使用说明书等17条强制性要求并提出相应的试验方法,进一步完善了现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标准体系,能够有效指导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全生命周期过程相关工作,对促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市场应用前景广阔、潜在市场空间巨大,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并逐步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为提高我国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水平,强化标准体系对行业引领和支撑作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年起,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标准委组织研究制定《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并定期更新,最新版指南于年发布。该指南全面统筹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领域标准化工作,规划了包括《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在内的国际标准13项、国家标准37项、行业标准24项,目前已发布国际标准5项、国家标准22项、行业标准13项。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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